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那么,什么是法的本质呢?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下面来详细介绍: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他与统治阶级是机不可失的捆绑关系,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客观需要决定的。他的存在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在这个意义下,法的本质往往与国家和政治权力的本质联系在一起,法即表现了一个政治和社会的特殊形态。
同时,法的特征也得到了重新确认,这些特征包括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适用性、义务性和特殊适用性。它们是法治的基本守则,也是法律的本质属性。
普遍性是指法律的适用面广泛,与地域、国籍、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无关,即适用于所有人。强制性是指法律有法律强制力,对违法行为可予以惩治或强制执行,以确保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会发生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规范性是指法律可以规范和引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和思想,指导人们遵守相关的道德和行业约束,通过法律手段达到社会公正和个人与社会和谐。
适用性是指法律的针对性。合适的法律规定可以在各个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准确、令人信服的适用。
义务性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保障的关系,即权利的实现是基于对应的法定义务的履行。同时,法律对所有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的强制性。
特殊适用性是指在一些特殊的领域,针对特定的社会问题,对法律的适用作出了特殊的限制和要求,使法律更具体化和专业性。
因此,法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既体现了法治和政治权力的本质属性,也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适用性、义务性和特殊适用性的基本特征。这些基本特征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前提和支柱,也是完善法律制度的基本保证。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http://hfrenhe.91soxue.com/
上一篇: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消费税征税范围 下一篇: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法的形式有哪些?